編者按:
被毒流量裹挾的網絡水軍,隨時隨地在互聯網中拱火,甚至實施犯罪。
公安部12月11日官方發布顯示,公安部高度重視打擊整治“網絡水軍”違法犯罪工作,依托“凈網2024”專項行動,聚焦造謠引流、輿情敲詐、刷量控評、有償刪帖等突出違法犯罪活動,部署全國公安機關開展打擊整治“網絡水軍”違法犯罪活動。今年以來,共偵破案件900余起,抓獲嫌疑人5000余名。
留給網絡水軍生存的土壤越發貧瘠,但始終有人眼饞利益,在流量的利誘下鋌而走險。頂端新聞特推出系列報道,以實際案例揭露網絡水軍的犯罪鏈條,同時,記錄被網暴者面對謠言誹謗遭受的心理創傷。
頂端新聞首席記者 張恒 張逸菲 實習生 孫軼哲 袁藝格 崔洋晨/文
爆黑料有償刪帖,初中生重度抑郁想要自殺;23歲粉發女孩遭人身攻擊、造黃謠,絕望中自殺;多平臺散布“村霸占路”“老婆偷人”等誹謗信息,當事人因精神壓力過大自殺身亡……
近年來,網絡水軍泛濫,或制造虛假熱點,或讓被網暴者焦慮、抑郁,甚至收割生命。盡管多部門對網絡水軍、網絡暴力等毒流量懲治力度進一步加強,但還有人在圍追堵截中發起惡毒攻勢,害人害己。
頂端新聞記者多方探訪,揭開網絡水軍操控流量的利益鏈條和運作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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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1 21:22 上傳
虛假流量明碼標價,水軍對外警惕性強
網絡時代,流量生意已屢見不鮮。頂端新聞記者喬裝成流量買家發現,受多種因素影響,流量市場一天一價。每天,賣家都會發送各個平臺流量的最新報價,包括視頻播放量和文章閱讀量。
一位流量賣家的“業務范圍”包含多個平臺:微博、抖音、快手、視頻號、汽車之家、網易新聞、新浪財經等。以微博為例,點贊、轉發、評論、粉絲數、視頻播放和話題閱讀量都可買賣。例如,20元可買1000個點贊、30元買1000個轉發、40元買1000條評論,速度可快可慢,均可通過人工控制。
這里的“人工控制”,也提供了大量所謂的“網絡兼職工作”,即“人肉刷單”。頂端新聞記者通過閑魚平臺搜索關鍵詞“評論”,一位賣家發帖稱“單子多,平臺兼職,在家躺著也能來錢”。記者添加賣家微信,其稱在小紅書上評論一條0.2元。記者按照其要求,為一條廣告帖評論,獲得0.2元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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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1 21:22 上傳
頂端新聞記者與咸魚“評論”賣家的對話
該賣家發布的引流帖產品包括面膜、葉黃素、魚油等。其稱,如果長期兼職,單條評論價格會漲到0.5元~2元。
為接觸上一層代理商,頂端新聞記者詢問是否能進微信群。對方稱交30元保證金后可進群,群內有人隨時分發引流任務,相應的單條評論價格也更高。但記者發去30元紅包后,對方不再回復信息。
“網絡水軍知道自己的行為不當甚至違法犯罪,必然會采取隱蔽的手段。除非他們已經對你建立起高度的信任,否則不會輕易讓外人接觸到他們的核心圈層成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新聞傳播學院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研究員雷霞告訴頂端新聞記者。
網絡層級復雜,已有成熟產業鏈
事實上,在警方的調查下,網絡水軍的網絡層級關系已然逐漸明朗。
頂端新聞記者從鄭州市公安局獲悉,該局近期偵破的一起特大網絡水軍造謠引流案,揭開了流量買家、造假方、推流方的復雜利益關系。
“外賣員多次出軌”“保安出軌”“男子身高160卻同時交往多名女性,女友甚至倒貼百萬養他”……民警在工作中發現,很多自媒體賬號在頻繁發布涉及鄭州的低俗信息,便開始著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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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1 21:22 上傳
經調查,這些視頻大部分是“標題黨”,讓人一眼就被內容吸引看下去。但視頻中間一小部分時間段,有意無意展現出來一款名為“他趣”的App名字。后經取證,這些標題黨視頻,就是為了推廣“他趣”App。
一條利益鏈在警方的調查下浮出水面。簡單來說,就是“他趣”公司招募創意小組,編造引流故事,發給代理商制作視頻;傳媒公司招募團隊,制作造謠推廣視頻,發布在多個視頻平臺上進行推廣。
整個鏈條具有多個復雜層級:推廣視頻的資金由“他趣”公司員工黃某海統一發放。黃某海等人以每1000播放量3至5元的價格招募馮某卿等8個代理商;馮某卿等人除自己工作室承接、制作視頻之外,又以每1000播放量1.5至2元的價格招募了鄭某等人承擔任務;鄭某認為其中利益可觀,還可以找分包,之后又以更低的價格,也就是每1000播放量0.8元,承包給了管某等10多個工作室;管某又以每1000播放量0.4元的價格給員工結算提成,自己作為中間商賺取差價。
一個為了軟件推廣,大批量造謠引流的產業鏈就此形成。
經警方查實,為推廣此類造謠引流視頻,短短3年時間,“他趣”公司已累計支付費用最少1500萬元,初步估算,視頻累計播放量超過40億次。鄭州警方已對黃某海等28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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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1 21:22 上傳
職業“刷手”的設備
水軍、網暴等毒流量泛濫,多部門出手嚴厲打擊
除了前述為直播間引流、為網絡發帖加熱、為推廣軟件造謠引流,網絡水軍還將黑手伸向挑戰社會倫理的范疇。
公安部公布的一個案例顯示,章某通過安裝定位和竊聽設備非法獲取受害人隱私信息,通過購買互聯網賬號、雇傭“水軍”團伙傳播炒作受害人“不雅”視頻、圖片和侮辱性文章,利用他人名義向受害人單位郵寄虛假內容舉報信,致使受害人患創傷后應激障礙。
被網暴是什么感覺?“頭皮發麻、精神高度緊張,就像被扒光了衣服任人點評……”張陽(化名)告訴頂端新聞記者,當發現有人將自己的姓名、手機號、工作單位、家庭住址曝光在網絡平臺,并大肆捏造事實進行誹謗污蔑后,“又氣又怕,明明知道是誰造謠,找平臺要信息卻被拒絕;生怕會有好事者將信息進一步擴散,影響我的正常生活。”
還好,張陽被網暴并未掀起多大風浪,平臺最終將網暴者的賬號封禁,算是平息一場風波。但網暴每時每刻都在互聯網上發生,名人、普通人,男人、女人,老人、小孩……網暴的槍口對準誰,誰都很難幸免,“按鍵傷人”導致的惡性事件時有發生,甚至有人不堪其擾,結束生命。
不堪網暴自殺的案例已發生多起,如“武漢小學生母親被網暴墜亡案”“粉色頭發女孩被網暴自殺案”“上海女子打賞騎手200元被網暴自殺案”等。
國家層面,多部門已在嚴厲打擊網絡水軍和網絡暴力行為。2023年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布的《關于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提到,組織“水軍”“打手”或者其他人員實施的網絡暴力行為,依法從重處罰。
2024年8月1日起,《網絡暴力信息治理規定》(文稱《規定》)開始施行。《規定》提出,網信部門會同公安、文化和旅游、廣播電視等有關部門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會商通報、取證調證、案件督辦等工作機制,協同治理網絡暴力信息。
曾代理過劉學州案的律師周兆成對頂端新聞記者說,《規定》的實施,無疑是治理網絡暴力上的一大步,“從明確網絡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建立預防預警機制、規范網絡暴力信息和賬號處置、強化用戶權益保護、加強監管、明確法律責任等多方面入手,為網絡暴力信息的有效治理提供了堅實的制度支撐和明確的實施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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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1 21:22 上傳
專家:平臺對水軍有曖昧態度,建議嚴格監管
打擊網絡水軍,一直在路上。公安部12月11日公布的數據顯示,今年以來,公安部依托“凈網2024”專項行動,聚焦造謠引流、輿情敲詐、刷量控評、有償刪帖等突出違法犯罪活動,部署全國公安機關開展打擊整治“網絡水軍”違法犯罪活動,共偵破案件900余起,抓獲嫌疑人5000余名。
復旦發展研究院傳播與國家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復旦大學新聞學院教授張志安接受頂端新聞記者采訪時說,總體來說,網絡水軍背后的邏輯還是流量。高流量有兩種作用,一是對事件相關方的機構部門、個人造成很大輿論壓力;二是流量可以變現,做敲詐或電商引流、有償不聞等商業轉化。
“熱點化、隱蔽化、智能化、規模化,是這幾年網絡水軍的典型特征。”張志安說,“人工+智能”使得網絡水軍的效率更高、產量更大,更容易讓涉及方有更大的輿論壓力。這種操控還具有輕量化、規模化特點,成本不高,但是巨大的量累積起來能夠賺錢。此外,網絡水軍還善于抓住熱點,生產大量似是而非的內容,使得其更加隱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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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互聯網平臺對水軍現象具有曖昧態度,就是‘限制推廣但并不刪除’,因為這樣有利于平臺保持較強的內容生態。從這個角度來說,我覺得平臺的嚴格監管、建立舉報機制是非常重要的,其中還包括相關部門的專項整治、清朗行動等。”張志安說。
四川發現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楊洋律師接受頂端新聞記者采訪時坦言,網絡水軍產業鏈上下游主體的三個層級中,購買水軍的發包方及批量推廣代理商可能涉嫌非法經營罪、尋釁滋事罪、誹謗罪、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等。若水軍以“交錢就刪帖”“不交錢就發帖”等語言對他人進行要挾,還可能構成敲詐勒索罪。
“總體來看,網絡水軍破壞了互聯網生態,損害了市場經濟秩序,還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但是,個體維權難度較大,不僅取證困難,維權成本還極高。可喜的是有地方法院、檢察院已在打擊水軍的民事公益訴訟上進行有效探索,我認為打擊網絡水軍的民事公益訴訟值得在全國推廣。”楊洋律師說。
他認為,對網絡水軍的整治不僅需要主管部門的積極作為,更需要各大互聯網平臺的自我監督,各大互聯網平臺應積極探索更有效的技術實施方案以在源頭將水軍掐斷。(部分圖片來源自鄭州警方、首都網警、梨都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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